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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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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13 週五 200917:55
  • 關於感情兩三事─(1)小小羊弟兄的分享

快跑的未必能贏:我的感情故事
在這裡,我很少講個人故事。
一方面,是因為我看重傳講真理,而不是傳講我個人。
另一方面,則是曾有人認為我講個人的事是用來自高自大,這令我非常難過與挫折。
所以,我很少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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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影‧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110)

  • 個人分類:神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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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24 週二 200923:03
  • 如果上帝預定你當乞丐拉撒路,你還願意信祂嗎?─by 小小羊弟兄

想過這問題嗎?
如果上帝預定你當拉撒路,而且是乞丐到死,那麼,你還願意信耶穌嗎?還願意持守這信仰嗎?

『信』這個字,說實在的,有時,聽都聽爛了。
課堂聽講聽了一大堆,
自己也常會琅琅上口,甚至出口成章,
所以,總該來模擬考一下吧?
用模擬的,而非真實的狀況,我們來面對『信』這個問題。
我信上帝?
信到什麼程度?
在上帝面前,說真的,有時,我們對『信』這個字,會慚愧到說不出口。
路加福音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16: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拉撒路到底有多悲慘?
這是個乞丐,而且全身生瘡。
乞丐我們常會看見,多半是在路旁乞討。
但拉撒路是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等財主桌上掉下來的食物充飢。
我不知道,這樣的乞丐,已經卑賤到連所剩的尊嚴可能都沒有了。
我們能想像那種悲慘的景象嗎?
當我們在吃飯時,有一個全身爛瘡的乞丐,用渴慕的眼神,等著吃我們掉到地上的食物。
這是狗在做的事,可是,拉撒路卻悲慘到要當成狗來乞討。
說真的,假使我是那財主,我可能會吃不下飯,因為同樣生而為人,為何有人要悲慘到這種程度。
但是,拉撒路就是這樣過日子,一天又一天、一餐又一餐。
而財主也是這樣吃飯,一天又一天、一餐又一餐。
拉撒路渾身生瘡。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生過瘡?
台語叫『疔子』,醫學名詞叫『膿瘍』,反正就是描述皮膚長的大瘡,會化膿那種。
那是一種很痛的病,偏偏,拉撒路還不是長一顆,而是『渾身生瘡』。
他恐怕沒錢看醫生,也恐怕沒錢擦藥吃藥。
只能讓身體一直長,一直潰爛化膿,一直疼痛。
這樣的際遇,夠可憐了吧?
不!
聖經再補上一句:
『並且狗來餂他的瘡』
在讀經時,有時,就會被聖經震懾到。
有時,聖經的描述,就是會那麼刺入人心。
要描述人的悲慘,其實,不需再補上那一句『狗來餂他的瘡』。
但加上了這一句描述,有時,我想到那種景象,會悲傷到難以言語。
在人桌下等待掉落的食物,這已經是從人變成狗的卑賤了,
而現在,連野狗也來舔他的瘡。
說真的,這樣的一個乞丐,悲慘的程度,恐怕連狗都不如。
這樣的人,連人的任何一點點尊嚴,都保不住、都喪失了。
在大飢荒時,喪失起碼生而為人的尊嚴的人,會很多。
畢竟,亂世之時,為了生存,有時,尊嚴這種東西真的太奢侈。
可是,聖經的描述似乎不是亂世飢荒,因為有財主能生活很富裕,而且還有狗能走來走去。
亂世飢荒之時,狗恐怕也早被人抓來吃光了。
而在平時非戰亂飢荒的年日,一個人為了生活,不得不喪失了生而為人的尊嚴,那更令人鼻酸。
拉撒路,就是一個這樣悲慘卑賤的乞丐。
我不知道,假使我是拉撒路,心中會有什麼想法。
為何我必需這麼悲慘過生活?
為何財主生而有錢,而我生而卑賤?
為何這樣的日子,一天又一天下去,永無止境?
為何我的禱告,連很謙卑祈求有個低階工作,能有點人的尊嚴,餬口度日的禱告,上帝卻不應允?
為什麼,上帝要我像條狗,甚至比狗還賤,來乞討過日?
為什麼我全身的痛苦,沒有藥可擦,也沒有神蹟醫治?
為何要讓我身體受苦、尊嚴被踐踏、信心看不見果效、禱告不蒙應允,成為最卑賤悲慘的人?
拉撒路死了。到天堂去了。
他到死,都還是乞丐,生活都還是一樣悲慘;
但是,他到死,也都沒放棄信仰。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我們聽都聽到快爛掉了。
可是,有沒有聽過有人從這角度講這故事給你們聽?
當你們從這角度重新再聽到乞丐拉撒路的故事時,有沒有發現上帝的真理,永遠會給我們光亮?
當你們從這角度聽到古老拉撒路的故事時,有沒有發現上帝的話,永遠都是那麼新、那麼震撼人心、那麼劃破時空超越時代而亙古長新?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很多模擬的問題、很多真實的苦難,都會一次又一次逼使我們重新面對信仰。
不是陳腔濫調、不是死背金句,
而是自己被迫要重新和上帝面對面,
自己被迫要重新反省自己在信些什麼。
如果上帝預定你當拉撒路,而且是乞丐到死,那麼,你還願意信祂嗎?
我們信耶穌,是為了什麼?
為了什麼,我們來信耶穌?
因為信耶穌有餅可吃?
若是如此,當有一天我們信耶穌結果無餅可吃,那時我們可能就會放棄信仰。
因為信耶穌有神蹟奇事?
若是如此,當有一天我們信耶穌結果無神蹟奇事,那時我們可能就會放棄信仰。
因為信耶穌可以成功富貴發財?
若是如此,當有一天我們信耶穌結果無成功富貴發財,那時我們可能就會放棄信仰。
因為信耶穌可以免除苦難?
若是如此,當有一天我們信耶穌結果苦難不消,甚至苦難更多,那時我們可能就會放棄信仰。
主耶穌行出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的大神蹟之後,好多人都要跟隨主,還很努力找耶穌。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乃是因吃餅得飽』(約6:26)
然後,主耶穌不是繼續給他們餅吃,而是講出一段很艱難又激烈的話,告訴他們重點不是食物,然後,很多人因此就離開主不信了。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
很多人要耶穌行神蹟給他們看,主耶穌並不是就行給他們看,反而對他們說:
『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太16:4)
說完,主耶穌就離開了。
我們到底是為了什麼來信耶穌呢?
我們來信耶穌,是為了什麼呢?
或許,我們過去可以因為各式各樣錯誤的原因來信主,
沒關係,那都過去了,主會憐憫。
但重要的是現在:
現在,我們為什麼還願意信主耶穌?
現在,我們信耶穌是為了什麼?
更甚至,當我們面對尖銳的模擬問題時,我們如何來回答呢?
如果上帝預定你當乞丐拉撒路,你還願意信祂嗎?
我們為了什麼來信主耶穌?我們信耶穌是為了什麼?
我們對這問題的回答,常常就決定了我們對乞丐拉撒路問題的答案。
在許多門徒退去,不再跟隨之後,
主耶穌問留下來的十二個門徒:
「你們也要去嗎?」(約6:67)
彼得是這樣回答的:
「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6:68)
盼望使徒彼得的回答,也是我們面對各種苦難的預定問題時,所做出的答案。
面對各種關於苦難的預定問題,我們是肉做的,會痛苦、會流淚,一如乞丐拉撒路生瘡也會痛苦一樣。
但是,盼望這經文的禱告,也是我們遇見苦難預定時的禱告:
『立時流淚的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9:24)
願上帝幫助我們,加添我們的信心和力量。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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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22 週日 200908:26
  • 有時,麻雀就是會掉落————給受過性侵的姊妹 (by小小羊弟兄)

轉載目的:
其實我周圍並沒有這樣的人,但其實,我們都會思考這樣的問題。
許多非基督徒一直無法接受,如果有個全知全能全善的神,為什麼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答案是甚麼?答案就是,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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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7 週二 200911:20
  • 真實與虛假

      這個世界是完全墮落的世界。因此,再多的為自己辯解,其實都無法否證神的真實。
      舉例來說,我們常見的辯論諸如:十字軍東征、以阿戰爭、波斯灣戰爭等等,這一些由信上帝的一群人發動的戰爭,殘殺了多少無辜百姓呢?
      因此,上帝是不存在的,上帝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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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影‧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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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15 週四 200922:50
  • 關於「善行不可毀謗」、「絕對真理與相對領域,談信仰與生活判斷原則」─小小羊弟兄整理

這篇文章,不是要詳細講述遇到什麼事就該怎麼做,
而是簡單講述一些重要原則,使我們比較能大致上走在正確的路上,在面對各種實際生活問題時,能依聖經來處事為人。
其實,很多實際生活上的問題,都可以分成這幾個重點來進行考慮:
1.聖經怎麼說?
事實上,這是所有基督徒都必須養成的好習慣。
2.『絕對真理』和『相對領域』
這是『絕對真理』,還是『相對領域』的範圍?
3.『自己』和『別人』
這是『針對自己行為』,還是『針對別人的行為』的判斷與檢討?
4.『有罪』和『無罪』
這樣的行為,是有罪還是無罪?
5.『權柄』
我的『權柄』(權限、權利、權力、、、)到什麼程度?事實上,這也是一種分寸的問題。
其實,當我們釐清這些部分,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事實上,這是很重要的處理實際生活問題的態度。
聖經裡很多的原則,要如何實際應用到生活上來?
我們面對生活上各式各樣的實際狀況,要如何用信仰來處理?
大致在這幾個項目的分析思考之後,我們常常就會得出不會太離譜的答案。
雖然不敢保證一定正確,但是,至少做出嚴重偏差判斷的機率會小很多。
一、 聖經怎麼說?
遇到任何問題,反正就是先想想聖經怎麼說。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照上帝的話做就不會有錯。
養成聖經的世界觀,從聖經來看世界,凡事用聖經來檢驗,用聖經的道理來處事為人。
當然,平常對聖經越熟讀,對各種真理越熟悉,遇事查考聖經的效率就越快越好。
事實上,一個基督徒是否真的能行出好行為,一個非常重要的鑑別就是:
這人是不是持有聖經世界觀。
關於這部分,請參閱:
『基督徒行為竟然和不信者一樣爛』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6123419.html
當然,有很多人會說『照聖靈感動』去做。
這當然是很好,但是,未免太籠統,而且有時所謂的聖靈感動也根本就不是真正來自聖靈。
而且,聖靈絕不會違反聖道,所以,真正來自聖靈的,一定會符合聖道(聖經)。
這又繞回來我們說的:
反正遇到事情,先看看聖經怎麼說。
二、 絕對真理和相對領域
在查考聖經之後,我們要很小心區分『絕對真理』與『相對領域』的份際。
聖經說施洗約翰穿駱駝毛衣服、吃蝗蟲野蜜,這是表示所有基督徒都必須如此照辦嗎?
聖經說要孝順父母,這是不是表示基督徒靠個人領受即可,不是人人都必須遵行,是不是這樣?
這就是絕對真理與相對領域的判斷部分。
絕對真理,我們必須堅守,不因自己或別人而異;
但相對領域,我們必須絕對尊重,尊重與我們相異的人的決定。
假使那是絕對真理,那我們就必須不管自己或別人,都必須檢討處理;
但假使那是相對領域,我們就開始要區分是『自己』,還是『別人』的問題。
在相對領域裡,
假使那是自己的行為,而自己覺得不妥,自己不需做便是。
假使那是別人的行為,而自己不喜歡,自己不需做便是。
但是,不管如何,我們無法說別人所做是有信仰上的問題,我們只能說別人所做我不認同,如此而已。
其實,除非我們找到的是違反絕對真理的部分,否則的話,我們對別人的行為,常常都無法置喙。
這是我們終其一生,都必須努力學習中的領域。
但是,這也是很多弟兄姊妹在面對世界上的真實生活時,常常會嚴重誤判的領域。
一旦誤判,我們很容易犯下『聖俗二分』的簡單二分法:
不是聖,就是俗;不是上帝,就是魔鬼。
這樣太簡化的分法,很容易就把每件事情都視為絕對真理來做判斷,結果會嚴重低估了許多實際相對領域的複雜性,當然很容易鑄下大錯。
歸正神學的重要信條韋斯敏斯特信條如此描述:
『在新約時代,基督徒的自由是更加擴大了,因他們已脫離服從猶太教禮儀的軛』(20-1)
當然,基督徒的自由並非全無限制。所以,信條繼續提出限制的條件,例如:
當違反聖經、違反合法權柄(如:教會與國家)時,基督徒不能說自己也擁有違反這些的自由。
但是,除開這些以外,基督徒是大有自由,而非被各種軛所綑綁的。
我們要很小心很小心,千萬不要輕易用個人標準來要求別人遵守。
因為,你有你的標準,我有我的標準,
這時,違反你標準的,未必違反我的標準;違反我的標準的,未必違反你的標準。
十個人有十個標準,人人皆不同,人人都可以提出道理。
這時,該以誰的標準為標準?
該以誰的標準,作為判斷事情是非善惡對錯的基準?
身為基督徒,我們都清楚,唯有『聖經』,才是我們唯一的標準。
否則的話,人人一套標準,就變成沒有標準。
而且,我們還必須注意這標準是屬於絕對真理,還是相對領域。
若是絕對真理,那我們全部都要照辦;
若是相對領域,我們就必須彼此尊重。
世上的法律,是我們必須絕對遵行的標準嗎?
不是!
只要法律違反聖經,我們就可以不遵行。
世上的習俗、慣例,是我們必須絕對遵守的標準嗎?
不是!
只要習俗、慣例違反聖經,我們就可以不遵行,甚至不可以遵行。
但是,請千萬小心,這意思是我們不管法律、習俗、慣例,都不要遵行嗎?
絕對不是!
那些沒有違反聖經的法律、習俗、慣例,我們要非常尊重。
沒有違反聖經的『法律』,我們必須遵行,因為聖經規定我們要服權柄。
沒有違反聖經的『習俗、慣例』,我們可以遵行,也可以不遵行,但絕對要尊重,不能說遵行者就不對或不可以。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8)
當我們動輒將沒有違反聖經的習俗、慣例,指斥為不合聖經,這絕不是盡力與眾人和睦的表現。
事實上,很多人常覺得基督徒很難相處。
這並不是因為我們堅守真理,而是因為我們連很多非關真理的東西也要堅持,結果變成與人格格不入、誤解連連。
偏偏,我們又常將那些相對領域的東西,誤判為絕對真理。
我們一定要記住:
是絕對真理,我們就絕對要堅持;
但對相對領域,就千萬不要當成絕對真理來堅持。
我們都同意,不管是法律、習俗、慣例、、、,都不是我們絕對正確的準則,
我們唯一的絕對正確的依據,就是聖經。
但是,我們也要很小心很小心,因為,聖經裡有絕對真理的部分,也有相對領域的部分。
一旦我們錯將絕對真理當成相對領域,我們就會走偏差;
相反的,我們若錯將相對領域當成絕對真理,那也會走入偏差。
我們如何能知道哪些是絕對真理,哪些是相對領域呢?
這時,就必須靠總原則來判斷了。
什麼是總原則?
簡單說,就是歸納全本聖經,將聖經相關的議題經文都找出來,一起研究思考,然後歸納出來的原則。
請注意,要『全本』、『所有反合性經文』都要找出來,這樣所歸納出來的,才比較是完整的觀念。
否則的話,我們很可能只是在斷章取義而已。
而如我們所知的,斷章取義解經,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
最嚴重的例子,就是猶太人把真正的彌賽亞殺了。
因為他們只抓住『榮耀的彌賽亞』經文來解,避開『受苦的彌賽亞』經文,結果所得到的結論,變成嚴重錯誤的『政治彌賽亞』的觀念。
這樣的結果,當然會把無罪當成有罪來審判,而且判無罪者死刑。
聖經有很多領域,是很清楚的絕對真理,不容絲毫削弱。
但是,聖經也有很多領域,是屬於相對領域,對這部分,聖經的原則是訴諸個人良心、信心、領受。
在絕對真理的部分,我們要看重的,是『堅持』;
在相對領域部分,我們要切記的,是『尊重』。
這樣的觀念,非常重要。
假使我們在相對領域裡,拿絕對真理的堅持來要求別人,這會很嚴重,而且是嚴重錯誤的態度。
身為基督徒,當我們面臨這種狀況時,就必須駁斥。
因為,『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羅14:16)
這段話,是保羅在提到有關相對領域的處理原則時,所下的重要結論。
三、『自己』和『別人』
是『針對自己行為』,還是『針對別人的行為』?
我們要記住,聖經對此的原則是很清楚的: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可以用很嚴格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但不能隨便用嚴格的標準來要求別人』。
丈夫不能拿『妻子要順服丈夫』的經文,來要求妻子必須順服;
妻子不能拿『丈夫要愛妻子,為妻子捨己』的經文來要求丈夫。
相反的,
丈夫必須拿『丈夫要愛妻子,為妻子捨己』、拿『妻子比自己軟弱,要體諒她』的經文來要求自己。
妻子必須拿『妻子要順服丈夫』、『妻子要敬重丈夫』的經文,來要求自己必須順服。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4)
『因她(指妻子)比你(指丈夫)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彼前3:7)
『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5:33)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3-5)
不要隨便看到人家做了某件事,就用很嚴苛的標準來要求別人,指責別人違反聖經,但卻用很輕的標準來要求自己。
這種『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聖經觀念,並沒有什麼難的,我就不多說。
四、『有罪』和『無罪』
面對一件事情、一個行為,我們要很小心區分『有罪』與『無罪』。
有罪,我們當然不能以為無罪;
但是,無罪,我們也不能以為有罪。
在分辨是不是有罪、犯罪的時候,我們必須很謹慎小心。
事實上,在絕對真理的領域,有罪無罪常是很明顯的;
但在相對領域的部分,常常根本就與犯罪無關,純粹是個人信心與領受而已。
比方說:
同性戀是罪,姦淫是罪,這是絕對真理,不容打折。
任何企圖找理由來說這不是罪,哪些情形是情有可原所以比較無罪,都觸犯絕對真理。
但是,吃肉吃菜、每週該聚會幾次、基督徒可不可以抽煙,這是相對領域,不要隨便就說那是犯罪。
關於基督徒可不可以抽煙,請另行參閱:
『基督徒可以抽煙嗎?可以嚼檳榔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937527.html
文中會用抽煙這行為來告訴大家不要隨便就去『定罪』。
五、分寸問題、權柄問題
『分寸』,是很重要的,我們要很清楚自己的分寸。
分寸,不僅是用在對自己與上帝的關係上,也一樣要用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
分寸弄錯,會全盤皆錯。
分寸問題,常常和權柄有很密切的關係。當我們搞不清楚分寸時,也常常是搞不清楚權柄的時候。
我的『權柄』(權限、權利、權力、、、)到什麼程度?我是否逾越了分寸?
我們來看一段經文的例子。
「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 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馬太20:1-15)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
請注意,主人有沒有權利依自己權柄決定如何處置?
主人有沒有需要對每一個來上工的人,都先講清楚每一個詳細規定?
主人所需要履行的就是他的約定『你來上工,我會給你一錢銀子』。
只要主人有履行,其他人是沒資格講話的。
請千萬注意在這例子裡,主耶穌對主人『權柄』的強調。
主耶穌在這例子裡,也駁斥很多人想當然爾的「公平觀」,並強調主人在權柄之下,只要遵守合約,並不需要去考慮其他人認為公平不公平的問題。
別人認為主人不公平,但主耶穌認為主人很公平。
在這例子裡,公平不公平不是由其他無權柄者所決定,主人完全不需考慮其他人的感受,只需依其權柄決定即可。
常常,我們會以為自己有資格、有權柄、有權力、有權利去做什麼事、去要求些什麼。
但問題是,我們真的有嗎?
會不會那只是我們『以為』自己有,但其實我們根本就沒有?
當我們在宣稱自己擁有權利之前,我們要很謹慎小心,否則會犯大錯。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我們有權利,但其實沒有!
其實,當自己以為有權利可以如何如何時,
最好先想一想:
依據什麼,我說我擁有那個權利?
依據哪句聖經?
依據哪條法律?
依據什麼?
我在此要提醒大家,很多事情,其實大家都沒認真去想,一旦認真去想,我們就會發現:
我們自以為擁有的權利,其實少得可憐,
特別是針對『別人』的行為部分,我們常常是沒有權利去要求別人該如何如何的。
我舉一個例子:
我有錢,雖然我生命現象正常,但已經發燒39度,所以我要去掛急診,結果被急診拒收。
請問,急診是否剝奪我就醫的權利?
急診這樣的作法,因為會讓我跌倒,所以急診必須讓我掛號才行?
我自己明明就不舒服,要去看急診,不行嗎?這不是我天經地義的權利嗎?
這樣的情形,如果發生在台灣,急診保證被罵沒醫德;
但這樣的情形,卻是美國、加拿大、歐洲體系醫院的標準。
在他們的評估裡,病人發燒39度,但『生命現象正常』,就不能掛急診,必須掛門診,如果晚上沒門診,就必須乖乖等到天亮去掛門診。
醫護人員都知道,所謂的緊急不緊急,並不是由病人自己去判定,而是要根據醫學去判定。
很多以為自己的病很緊急的,其實在醫學上根本就一點都不急;
反而有很多以為自己的病不緊急的,醫護人員反而很著急。
在急診室裡,很多大哭大叫很痛、血流滿面的病人,常常是不危急的病人;
那些癱在那裡不吭一聲的、不會抗議自己權益受損的,反而常常才是真正危急的病人。
而急診的處理,就是要優先救治真正緊急病患,而非自以為很緊急的病患。
許多事情,如果不滿意或有疑問,我們或許有權利『詢問』,甚至是『建議』,但我們沒權利要求別人必須『答應』;
正如我們有權利禱告,但我們沒權利要上帝一定要按我所要的准許。
其實,我們真的要很小心,要認真確定一下,自己真有某些權利嗎?
如果我們有權利,但被剝奪,我們當然會不滿意,可以抗議;
但是,如果我們以為自己有權利,但其實沒有,這時我的抗議與不滿,反而可能成為犯罪了。
所以當自己看到某些情形覺得不滿的時候,請千萬要謹慎小心,確認自己是否真有那種權利,這樣會比較好一些。
當我們越清楚真理,我們就會過得越自由。
父子騎驢的故事,我們都清楚。
不管是父子一起騎驢,還是父騎子不騎,還是子騎父不騎,還是父子都不騎,永遠都有其他人有意見,也永遠都有人會講話。
但我們必須以真理為是,心中意見堅定。
『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太11:19)
父子騎驢,是一種相對領域,而非絕對真理。
因此,我們看見父子騎驢的事件時,我們可以區分:
對自己:我可以決定自己要選擇哪種方式,但我不能要求別人也必須按我的方式行,因為,這是屬於相對領域,不是絕對真理。
對別人:就算看到別人作法與我不同,就算我不喜歡,我也只能認為彼此習慣與作法不同,我不能認為別人有罪,也不能要求別人該如何,以免製造重軛給別人。
以下,我要針對兩個相關部分,做進一步說明。
1. 不可論斷
2. 不可絆倒人
一、不可論斷
我們必須注意,聖經說的『不可論斷』,很多時候,是用在『相對領域』,而非絕對真理的範圍內的。
因為,在相對領域裡,很多行為根本就與罪無關,所以我們當然不可在這些部分亂論斷人。
在相對領域裡,聖經要求的是『尊重對方的領受,不需去論斷別人』。
因為,個人信心大小不同、領受相異,所以個人持守從神來的領受,依自己信心大小,內心有無平安來做便是。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羅14:2-3)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14:5-6)
在相對領域裡,
我覺得自己做了不平安,那就不要做;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
但別人做了很平安,就尊重別人便是。
當然,不可論斷也有放在絕對領域的時候。
但那種時候,是要求大家不得『寬以待己,嚴以律人』,
這部分,是我本文提出的第三個實際生活處理狀況的注意重點:
是『自己』,還是『別人』?
是『針對自己行為』,還是『針對別人的行為』的判斷與檢討?
然而,當牽涉到教義教導、教會懲戒、偏差批判、、、時,
我們可就不能隨便用『不可論斷』來要求別人了。
否則的話,舊約先知的提醒責備、主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抨擊,全部都變成是在論斷人,不是嗎?
二、不可絆倒人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不准絆倒人』是聖經很重要的規定。
但是,我們歸正神學很在乎反合性經文(paradox)(似非而是)。
當我們思考一個真理時,如果不能同時解通反合性經文,那這樣的話,我們很容易解出片段、斷章取義、忽略條件限制的觀念出來。
以『不准絆倒人』這樣的聖經命令而言,我們來看下面這篇文章,主耶穌、使徒這樣的行為,是不是絆倒人?
『不可控告神所揀選的人?』這篇文章,裡面舉出很多例子。那些例子剛好也適合用來做『這樣有絆倒人嗎?』的反思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080841.html
其實,以現在我們一般人的眼光而言,那些例子,大概都會被稱為絆倒人的。
但是,除非我們認為主耶穌自己這樣做是絆倒人,違反祂自己的規定;
除非我們認為使徒這些行為是絆倒人,違反主耶穌與他們自己的教導,
否則的話,當我們使用『這樣會絆倒人,所以不可以做』的理由時,必須更加謹慎小心。
事實上,假使我們隨便就說因為不可絆倒人,所以這就不能做、那就不能做,
那我們豈不是變成指控舊約先知的責備、主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抨擊,都是絆倒人,都是犯罪?
正確的解經,一定可以解通全本聖經;
解不通全本聖經,通常就表示自己的觀念是有問題的,是必須進行修正的。
假使不可絆倒人這原則可以無限制放大,
那麼,保羅也可以說大家最好都行割禮、大家都吃素,以便為這些信心軟弱、覺得行割禮或吃素比較好的弟兄來犧牲,不是嗎?
可是,保羅卻是嚴厲禁止這樣的行為!
對割禮部分,因為違反絕對真理,所以保羅絕不讓步;
而非關信仰的吃素部分(有關信仰的吃素當然不行),保羅則強烈訴諸由個人信心決定,外人不得對此有意見。
假使不可絆倒人這原則可以無限制放大,
那主耶穌也該不吃不喝,不可以當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以免絆倒那些有意見的人,不是嗎?
『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太11:18-19)
當主耶穌面對父子騎驢的狀況時,祂的處置,並不是因為怕絆倒人,所以別人批評祂什麼,祂為了愛、為了避免絆倒人,就這不敢做、那不去做。
事實上,祂才不管別人怎麼講,繼續按照自己領受去做。
因為,要吃要喝,還是不吃不喝,本來就是相對領域,不是絕對真理,自己照自己領受去行便是。
請記住主耶穌自己做出的這個重要原則:
『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
我們千萬千萬要記住,在相對領域裡,主耶穌已經使我們得自由,所以不要輕易就加上許多綑綁,不管是加給自己,還是加給其他人,都一樣。
我們要盡量活得自由。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
這篇文章又臭又長、拉裡拉雜,
重點其實很簡單:
絕對真理的部分,我們要堅持到底;相對領域的部分,我們要尊重別人。
哪些是絕對真理,哪些是相對領域,這就必須認真讀經、學習、倚靠聖靈帶領,逐漸成熟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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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08 週四 200917:55
  • 聖經有矛盾? ─by 小小羊弟兄

不少反基督教人士很喜歡講:聖經有矛盾,所以基督教不可信。
要反駁這種論點,進行護教時有很多種切入法,以下介紹其中一種。

我們要留意一件事:
『乍看之下的矛盾』,和『真正有矛盾』,是有很大的差異性在的。
那些大型宗教,可以經過長時間還能存活,通常不是泛泛教理,輕易就能被抓出矛盾的。
各宗教教理當然彼此有極大的不相容,但是,各宗教教理在長時期面對各種質疑之下,必定會發展出一套解釋的說法。
我們是否正確理解這些說法了?
我們所以為的「矛盾」,就真的是「矛盾」嗎?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該教理有矛盾,其實,是因為我們不了解該教教理所致。
假使我們抱持謙虛的態度,在評斷一個大型宗教之前,除了反對者的論點以外,最好也把支持者的論點同時一起來比較。
為什麼我主張在面對宗教教理時,最好先假定對方經典為真?
因為,這可以避免我們因為誤解對方教理,結果產生很荒謬的批判出來。
『假定對方經典為真』,並不表示我們就真的相信那是真,也不表示我們就要去信那個宗教。
『信』和『正確理解』是兩回事。
我們可以做到正確理解對方教理,但我們可以選擇不相信。
但是,假使我們連正確瞭解對方教理都沒做到,然後就大批特批,這並不是良好的態度。
我沒有叫大家要先信,我表達的,是『先假定是真』,目的是為了能比較正確認知對方教理,以免自己誤解對方教理而亂批判。
我們當然可以在正確理解之後,還是決定不信,但起碼我們誤解人家教理而做出錯誤批判的機會已經大幅減少。
事實上,沒有正確理解宗教教理,就開始大批特批,這是很常見的。
就開始做出錯誤批判。
許多非基督徒,遇到基督教時,長沒有正確認知基督教教理,就大批特批;
基督徒面對其他宗教,也常沒有正確理解對方教理,就輕率批評人家是魔鬼;
這都是很糟糕的行為。
當我們面對佛教的經典、基督教的經典、回教的經典,
對其內容採取『我自行決定』何為真假,和採取『我假定全部』為真,
之後面對同樣一句經文,會做出來的推論與結論,大概會有天壤之別。
我先假定對方經典句句為真,並不表示我就必需相信那真的是真,
但是,在這種態度之下,我比較能夠正確理解對方在信些甚麼東西、對方的解釋在其宗教體系裡是否合邏輯。
佛教的教理,在基督教體系中,當然不合邏輯,但是,它在自己佛教體系裡,是合邏輯的。
基督教的教理,在佛教體系裡,當然不合邏輯,但是,它在自己基督教體系裡,是合邏輯的。
當我們還沒正確認知佛教教理,就拼命用基督教體系去認知,這樣能正確認知出正確的佛教教理?
當我們還沒正確認知基督教教理,就拼命用佛教體系去認知,這樣能正確認知出正確的基督教教理?
要進行批判,就要先正確認知對方教理。
否則的話,批甚麼呢?
大砲拼命攻擊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堡壘,正確嗎?
很多小型宗教,是非常嚴重經不起邏輯性檢驗的。
但是,面對大型歷史悠久的宗教,不好太以為人家都不聰明。
若不採取『先正確認知對方教理』的態度,那麼,當然我們隨便拿幾句對方經文,就可以大批特批。
問題是,那樣的批判,豈不是像不明事理的法官,不仔細聆聽兩造說法,就開始只聽其中一方講法,然後逕行做出宣判?
『正確聽懂對方教理』,之後再來選擇是否相信;
和『沒正確聽懂對方教理』,就批評對方不合邏輯、矛盾不合理;
說真的,我倒是覺得這比較像狂妄,而不是真正認真去認知對方教理的態度。
而且,抱持這種態度,通常很難正確認知對方教理,結果反而很容易亂批一通而已。
當個浪費彈藥去砲轟不存在的堡壘的人,似乎並非明智之舉。
當我們先假定基督教聖經句句為真時,不要擅自去認定哪些是假哪些是真,
這時,我們再來檢驗聖經是否彼此矛盾,這才是比較正確的態度。
說真的,在這種情形下,我們要在檢驗之後說出…………聖經矛盾,恐怕是很難很難的。
檢驗之後,反而我們常不能不承認……………聖經沒矛盾。
接下來,就只是自己願不願意信的問題而已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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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04 週日 200920:42
  • 一個有點有趣的問答...

      有趣是為什麼哩?因為我講孩子是講我,結果...T^T
      我還沒結婚阿(淚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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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30 週四 200823:46
  • 教會牧師是CEO,還是牧羊人?─小小羊弟兄

教會牧師是上市公司總裁、專業經理人、執行長這類人士嗎?
很抱歉,我將這些職稱,全部都用很不嚴謹的方式稱為CEO,要不然文章會變得又臭又長。
什麼是我這裡指的CEO呢?
就是那種領薪水,有很高的權力進行決策與管理的公司領導人。
這些人與公司的結合,基本上是一種利益的結合:
公司出錢,CEO出人。
對CEO而言,他在乎的是:你們公司要付我多少薪水、給我多少福利;
對公司而言,他在乎的是:你這個CEO能帶給我們多少利潤。
對CEO而言,這家公司只是他眾多選擇的其中之一而已,隨時可以屁股拍拍走人。
對CEO而言,他只需對董事會之類負責,而董事會通常不太會插手公司經營,因此CEO手中權柄極大。
在公司裡,CEO就是老大,而且非常的大,沒人可管理他。
通常CEO是在辦公室吹冷氣的人,不是在外面拋頭顱撒熱血、吹風淋雨的人。
畢竟是大將軍,重點在決策與發號施令,然後交給轄下各個主管與小兵兵們去執行。
CEO並不是第一線執行的人,畢竟大將軍去當小兵兵對公司並不太合適。
公司聘請CEO是要他的腦袋的,不是要他的第一線作業能力的。
第一線作業員的薪水低多了,付給CEO的高薪資,不該是讓他去當第一線作業員用的。
以上所說的,絕無對CEO不敬的意思。
事實上,在企業裡,CEO是很重要的,而且權利義務真的是很清楚的。
對公司而言,付出高薪給CEO、給予高權柄,只要能為公司帶來利潤,這是值得的。
但是,教會牧師是CEO嗎?
現今已經有多少牧師,已經以為自己是CEO了?
1. 薪水多多益善,福利越多越好,看重的是能享有多少權益。
2. 權柄越高越好,越少人管我越佳,重點是發號施令、你們去做。
對這些牧師而言,我想講一個觀念:
你們既然想當CEO,那麼,大家就該照民間企業的遊戲規則來玩。
所以,教會付你多少薪水,你就該達成多少業績,否則就減薪或走人,而且雙方都該白紙黑字簽下合約,定好權利義務。
『教會付你多少薪水,你就該達成多少業績』。
想當CEO?
不要只記得第一句,卻忘記第二句。
問題是,要講薪水這類權利,大家都要;
講到業績這類義務,大家閃邊?
多少牧師,是抱著CEO心態來牧會的?
不!
這還太客氣了,因為CEO還知道有達成業績的壓力,而這些想當CEO的牧師,卻只想享有民間企業CEO的高待遇與高權柄,但不會想達成企業要求的高業績。
假使,教會牧師是CEO,那會是教會的悲哀,更是腐爛的基督的身體。
『教會是他的身體』(弗1:23)
為什麼?
因為基督是牧羊人,不是CEO。
有差嗎?
有!
牧羊人為羊捨命,遇危險身先士卒;
雇工拿錢辦事,隨時可落跑。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
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10:11-14)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
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太18:12)
牧師們,你們願意為羊捨命嗎?
牧師們,你們願意被荊棘刺傷,翻山越領去尋找迷失的那隻小羊嗎?
牧師們,你們認識你們的羊嗎?
知道羊的個性、恩賜、缺點、、、、?
知道要如何將他們養肥嗎?知道要如何醫治他們的傷痕嗎?
『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發預言,攻擊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
禍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嗎?
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群羊。
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
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
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
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
失喪的,你們沒有尋找;
但用強暴嚴嚴地轄制。
因無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
我的羊在諸山間、在各高岡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結34:2-6)
『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10:14)
什麼是聖經裡常講的『認識』?
我知道你叫什麼名字,你家住哪裡,家裡有幾個人,這就叫『認識』嗎?
不是的!(但很不幸的,有時,連這樣的認識,很多牧師都沒做到)
聖經裡講到『認識』,那種意思是很深遠的,是接近那種『我對你愛到從頭到腳、從內到外都深深認識你』的意思的,而且常常是用夫妻那種親密認識來類比的。
這就是上帝對人的『認識』。
主耶穌是好牧人,祂是這樣『認識』祂的羊的;
而我們今日的牧師們,又是如何認識他們的羊呢?
會友多次沒來禮拜,牧師也不會知道,也不會問候;
會友探訪,這是小組的責任、是長執的事,牧師是CEO,不用去做這種小事。
至於翻山越領尋找迷失的小羊?
這太辛苦、太累了,CEO不用去做。
『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結34:3)
以前很多牧師是看高不看低,只牧養肥壯的羊,取他們的毛和奶;
現今很多牧師高也不屑、低也不看,肥羊還是要,但不想牧養,只想殺來吃。
牧羊人?
有多少已經變成殺羊人、吃羊人了?
『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
我會不會要求太高了?
畢竟牧師也是人,不是神,
牧師只是凡人,不是耶穌基督,
所以,他們當然無法做到主耶穌那麼好。
我知道,我絕對知道,因為,我自己也是重罪的人,我也做不到很多聖經講的德行。
但是,我知道自己重罪,但還會有一絲絲的心願,願意效法主耶穌,在成聖的路上不斷努力。
然而,有多少牧師,已經忘記自己是『牧羊人』的身份了?
更甚至,我還要提醒一句話:
來當牧師,是因為要將自己獻給主,還是要混口飯吃的謀生工具?
對一間大型教會牧師的要求,和對中小型教會牧師的要求,當然不一樣。
我們無法要求一間五百人、一千人教會的牧師,親自去探訪每戶會友、深切認識所有會友;
但問題是,當教會只有一百人、五十人,可是牧師連會友名字都不熟、一年探訪不到一次,這是在牧什麼會?顧什麼羊?
是雇工,還是牧羊人?
是CEO治理教會,還是牧羊人牧養羊群?
CEO是找一大堆事、弄一大堆計畫給下面的人去做,是下面的人做,不是他自己做;
牧羊人是自己去做,凡事自己做,用這樣的態度當基礎來做,自己清理羊大便、自己去幫羊接生、自己去醫治病羊、自己去釘柵欄。
牧羊人不是不能找幫手,但他知道,責任是自己的、這些是自己的羊,羊沒照顧好,最該反省檢討的是自己,不是其他幫手。
幫手沒做好,牧羊人自己就要去把漏洞補起來,而不是認為事不關己,認為責任是別人的。
我的語氣或許很激烈,但我的心真的在淌血。
教會要復興?
靠成功神學?靠靈恩運動?靠心理學?靠各種技術?
沒錯,這確實也常可見到效果,
畢竟,安非他命、搖頭丸也可以達成效果,只是長期下來會傷身而已。
不過,誰又會在乎呢?
管羊吃的是什麼草料,反正確實變胖了,不是嗎?
那怕那是中毒的胖、是虛胖、是水腫腎臟壞掉的胖也沒關係,
反正,連什麼是毒不是毒,牧師自己也常不清楚。
比起紮實辛苦、按部就班,還不如找些速效的方法還比較實際一些,不是嗎?
其實,或許教會增長的方向都走偏了。
其實,教會要復興,要難也不難………………給我們一個好牧人就夠了…………一個願意為羊捨命的好牧人,一個願意尋找迷失小羊的好牧人。
這個牧人,他疼愛每隻小羊,視為自己寶貝;
他會為小羊的痛苦而悲傷流淚,小羊的痛就是他的痛,他會努力醫治小羊。
教會的大小,待遇的好壞,不是他在意的重點。
他所在意的,是希望小羊過得好。
很多牧師,可能從來也沒想過這個問題。
這問題,是何等尖銳,又何等令人心痛:
萬一有一天,教會付不出薪水,牧師還願意在這間教會牧會嗎?
你有多愛這間教會?
是嘴巴講的愛,還是真正從心底出來的愛?
有些假設問題,其實是很現實的試金石。
福音派神學大師卡森,曾分享過他父親的故事。
他的父親,是一位加拿大的牧師。
他的教會,位於福音很難傳的地區。
他的父親,學問不是多高,講道不是多厲害,
但是,他用全心的愛,來牧養那間小小的教會。
那間教會,會友只有幾十人(好像連五十人都不到),而且數十年看不見增長。
卡森自己說,他小時候常看見父親在房裡花很多的時間流淚為會友禱告。
有次,一個宣教團體來到那個地區,他們是很成功的團體,曾在許多國家與地區獲得很大的增長。
他們來到當地,很不屑的認為你們就是本事不好,所以教會才不能增長。
結果,他們在當地工作幾個月之後,放棄當地事工,離開了。因為,他們發現那套技術在當地是無效的,雖然很辛苦努力,但還是帶不出增長。
但是,卡森的父親,一個小教會的牧師,依然無怨無悔,盡他的本分,來牧養這樣的小教會。
直到過世,他父親還是沒親眼見到教會的增長。
然而,在他父親過世多年後,有次的佈道會,大家本來也沒多大預期,沒想到,竟然造成大爆滿,而且多人悔改信主。
當初,那個福音硬土地區的多位牧師們,奉獻一生、無怨無悔、不求掌聲的牧養、撒種、耕耘、把硬土鬆開、、、,終於在幾十年後,開始爆炸性增長,開花結果。
我們是不是能不再追求速效?
我們是不是能回歸古老牧會的年代?
就是很單純,用愛心來當牧羊人,不是靠嘴巴講,而是真正身體力行,認真探訪、認真照顧、關心會友?
先回歸好牧人這個很基本很基本的基礎上來,然後我們再來進行各種事工?
在過去的年代,許多牧師,真的是翻山越嶺、騎腳踏車半小時、騎老爺摩托車一小時,到各偏遠會友家裡去探訪、關心會友及其家庭、不論貧賤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
我敢講這句話,是因為我親眼見過許多這樣的老牧師,他們真的是這樣在牧養群羊的。
對這些牧師,我除了肅然起敬,還是肅然起敬,由衷的肅然起敬。
我是個癡人作夢的人,在這時代,講一個老掉牙的牧會型態。
但是,即使是老掉牙,我還是要講:
主啊,求你賜給我們這樣的牧者吧!
多給我們一些願意從最基本的當個疼愛小羊的好牧人開始,然後在這紮實的根基上認真傳福音的牧師;
而不是只想靠著靈恩、教會增長技術、成功神學、、、,用這種速成的方式來達成所謂「傳福音」神聖口號的牧師。
若真的回歸基本,我想,教會要不增長,恐怕都很難。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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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23 週四 200823:40
  • 基督教的七大超越性(轉貼)

要謹記聖經絕不會自相矛盾,不會異於整體性歸納的總原則。一些疑似衝突的如雅各書內的經文,其目的是在成聖範圍內去勸勉、鼓勵、督導、斥責,而不是自相矛盾地破壞整本聖經的總原則:因信稱義。
而整本希伯來書的總體意思及主旨內容更極其精彩,道出整個上帝的道比諸天世界更加超越,是人類萬不能想遠不能比!
陳潤棠牧師
曾於印尼聖道神學院及星加坡神學院任教,並創辦馬來西亞聖經神學院。著作有:「破迷、辟邪、迷信」,「新約背景」,「回教與基督教的研究等」
“神既在古時藉着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着祂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祂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着祂創造諸世界。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 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祂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來 一:1-4)
有些學者認為新約希伯來書是寫給猶太人的福音書,有的認為是一本護教的書;但我們若從另一角度看,不難發現希伯來書是一本“宗教比較”的書。
作者從各方面論辯,證明基督教遠比猶太教更超越,更完美,更值得接受信靠。 
作者不但從歷史,人物,啟示,教導,權柄,位份,以及救恩成效,生命影響力等各方面將兩者比較,更強調耶穌基督“取代”猶太教舊約的禮儀,祂更“成全”(太五:17)舊約的律法和先知,祂實在是一位“無比的基督”。
因此作者間接的婉言勸勉猶太人“也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來一三:13)即離開他們舊日傳統的信仰,歸信耶穌基督。
為幫助一些被其他異教異端所困惑的人,若能運用希伯來書的一些原則作為進路,可把寶貴的福音真理帶出;下列幾個“比”字,可作參考的重要字眼。
“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阿,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祂為那設立祂的盡忠,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一樣。祂‘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來三:1-3)   
“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一二:24)
中文的希伯來書講到耶穌基督是“更美”的,就是更好,更超越之意。
“更美”兩字出現於書中達十七次之多,“更完全”的,“更尊貴”的,“遠勝過”等等,也出現了七,八次,顯見作者在此是要突顯“耶穌基督”是何等的不凡,何等偉大,何等奇妙的一位救主。
希伯來書的思路,有明顯的五條路線:
1.耶穌基督“比”靈界中的天使更高更強,祂更是天使天軍所服事的主!
2.耶穌基督“比”舊約時代的任何一位先知或神僕摩西,“更超越”!
3.耶穌基督“大祭司的職份與貢獻”“遠超越”舊約時代的“大祭司亞倫”!
4.耶穌基督“獻上自己為祭物”,“比”五經中的“獻祭制度”以及一切祭物具有“更完全”,“更美”的救贖果效!
5.耶穌基督“用自己的血”所立的約即是新約,“比”舊約的任何一約“更美”! 
接下來我們從希伯來書看基督教的七個“超越性”:
一.“更超然”的根基──聖經
首先本書講神藉着祂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曉諭”我們。這是神特殊的啟示,所以這特殊啟示的聖經非常寶貴;因為: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這指出神的道之功效,世上沒有任何的經典,可以比擬。
基督教的聖經雖常被人誤解,認為就這麼一本太簡單了。所講的就是神造萬物,耶穌為救人犧牲,神要人悔改得永生,幾句話就把道理講完了。而佛教的經典深 奧無窮,浩如煙海,令人嘆服。(有說在日本的大藏經共一萬六千多卷) 其實“多”並不等於好,也不等於對。“多”即是講不清楚的表現,越講越糊塗。神的道一言九鼎,單刀直入即把人心剖開,叫人有得救的智慧,解決人一切的問 題。 
神的道──聖經雖然只簡單的一本,但有二千多年來許多學者發掘不完的寶藏,窮畢生精力研究不完的聖訓,正如使徒約翰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二一:25)
研究聖經的,最要緊的是要用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來四:2)
二.“更超然”的人物──救主耶穌基督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着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來二:9)
耶穌是一位在歷史上曾道成肉身來到世上,與我們認同的主,“為人人嘗了死味”,為罪人付上生命代價的死,乃是重逾泰山的死。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八:6)單單這一節經文,就提說三次“更美的”;祂得“更美的”職任,作“更美的”中保,憑“更美的”應許立約。這一連串的“更美”無非表明祂實在是獨一無二的救主。
為表明祂的“獨一性”,作者接下來說:“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一三:8)這宣告讓人知道,祂的權柄,慈愛和能力,從昨日,今 日,一直到永遠,都是不改變。除了祂,世人世事那一種不變﹖十年五十年不變嗎﹖百年以後又怎樣﹖因此作者在希伯來書第二章三節警告說:“我們若忽略這麼大 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作者盼望勸醒我們,免得失去這麼寶貴的福音和救恩。祂的救恩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永不改變,所以人若忽略失去這救恩,於耶穌無所虧損,作者強調:而我們的損失與後果將是何等的大呀!
三.“更超然”的信息──贖罪的福音
希伯來書強調耶穌基督,為我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請注意下列經文中的“血”字。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 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 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旳‘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九:11-14)
“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這是神的救法,也是神愛的顯明,當日信守猶太教的人不明 白;今天信奉“自力”宗教的人也難以了解,等到有一天被主的愛摸到,主的靈感動,才會撇下舊有的信仰,對主的愛有相逢恨晚的感覺。
若仔細唸希伯來書“血”字也是一鑰字,共有廿五次之多,而其中第九章的“血”字,若用紅筆圈出,竟有十二次之多。這告訴我們:救恩是靠耶穌基督為我們 犧牲,寶血流出,付上極昂貴的代價,把我們從死亡中買贖回來,從罪惡的權勢底下搶救過來的。我們如何得到這樣寶貴的救恩呢﹖那是羅馬書所說的“因信稱義 ”,以及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專門講“信”!只要“信”耶穌基督寶血所完成的救贖工作,就可得着這樣寶貴的救恩了,不是靠自己的行為,也不是靠自己的義,這“ 信”字在本書第十一章出現了廿九次之多,可以證明。希伯來書作者勉勵我們,“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來三:14)
四.“更超然”的果效──一切更新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着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旳身體。”(來一○:19-20)
人因罪已與神隔絕交通往來,神子耶穌以十字架為我們打通一條又新又活的出路,也是新生之路。信主以後的人,從此就踏上一條新的人生道路,這如同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十七節所說的,一切都更新了。
信主以後,一個人的生活,言行,思想,嗜好,各方面都要更新;悲觀變為樂觀,消極變為積極,黑暗變為光明,被動變為主動。蒙恩的人,都有這些特別經 歷。作者勸勉猶太信徒,信主後不要再回到猶太教的舊律法下受壓制捆綁,若如此乃是走回頭路。這勸勉對那些從異教迷信中得釋放,剛轉向主基督的人特別有進 益。
五.“更超然”的能力──聖靈的同在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來六:4) 我們竟然有分於聖靈,實在難以想像,這是神格外的恩典。
“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來三:7)聖靈常常對我們說話,感動我們,引導我們,指示我們。這是舊約時代的猶太人所不能領會的,也不是一般宗教所能滲透了解的。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二:4)
一個人信主的同時,聖靈就賜下來住在他的心中,每個真正悔改信主的人,都會得到聖靈的恩賜。這是聖靈同在的能力,除了在傳福音為主證道時彰顯以外,另 一方面常被忽略的,即聖靈所賜更堅韌的生命力,叫信主的人能勝過疾病患難。最著名的過去有“暗室之后”蔡蘇娟小姐,目前仍有一位身患頑疾的杏林子姊妹;她 們靠着主的恩典所發出的光芒,在其他宗教信徒裏難以找到的。
六.“更超然”的盼望──復活與主再來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 主耶穌藉着從死裏復活,敗壞那魔鬼的一切的權勢,因此基督徒可以向死亡誇勝說: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裏﹖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裏﹖”(林前一五:55)“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 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九:28)
第二次顯現,就是指主耶穌基督的第二次再來,身體得贖是基督徒完全的救恩。本書清楚肯定這方面的真理。如:“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來一二:22)祂是永生的主,是復活的得勝主。
當本書的讀者已有離開福音真理,回到猶太信仰跡象時(來四:14),也可能受到一些異教的影響,故此作者寫這本書為他們解惑,更縷述以基督為中心的美好信仰與更美盼望。(來七:9)這指望通向天上更美的家鄉。
猶太教也好,其他宗教也好,沒有一個宗教有“復活節”,只有基督教才有“復活節”,這是基督教超越一切的憑據,也是我們應加以強調的。
七.“更超然”的榮耀──新天新地
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並沒有得着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 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羡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豫備了 一座城。(來一一:13-16)
作者最後提醒我們,如今基督徒來到的不是以往舊約的西乃山,而是來到了新約的錫安山。這兩座山的形狀現象內涵卻不同,因此也代表着兩個不同的生命層 次。西乃山有火焰,密雲,暴風,角聲與說話聲音令人震懾懼怕。但是錫安山卻有天使,教會,上帝,義人,耶穌令人歡樂舒暢喜愛。這是何等鮮明的對比:一個是 屬地的,另一個卻是屬天的;地上的是那個舊約,現在不再有效的體系,天上的是這個新約,大有功效的。因此這個屬天的錫安又被稱為“永生神的城邑”,“天上 的耶路撒冷”,“是不能震動的國”(來一二:18-24),也是將來我們要進入更美的榮耀裏,就是新天新地。啟示錄第二十一章對這榮耀的聖城有鮮明詳盡的 描述。
這榮美的天家,不是幻想虛構,乃是實實在在的。因主耶穌基督從天降下(約一四:2-3),而使徒約翰則被提到天上親眼目睹後記錄下來的,因此希伯來書 作者說這是“可誇盼望”。(來三:6)舊約對“天家”的啟示還是模糊不清,有些宗教對“天堂”雖有傳說卻虛幻無把握;有的不但不可誇更難以啟齒不敢提,優 勝劣敗,慎思明智的人自可好好的選擇。
小結:作者勸勉讀者們要堅守信仰,仰望耶穌,最後說:“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來一三:9)教會歷史 中,改教家馬丁路德的口號是“惟獨聖經,獨尊聖經”(Scriptura Sola and Scriptura To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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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27 週六 200800:13
  • 對耶穌基督的信仰,不是換個神明來拜那麼簡單─BY 小小羊弟兄

這是關於一個我滿困擾的問題@@感謝神,讓小小羊弟兄可以幫在下解答(雖然我沒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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