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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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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9 週一 200923:42
  • 盡本分:照誰的標準? ─轉貼自小小羊園地

『努力盡本分,敬畏神主權』,這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信仰觀念。
我們今天要來思考的是:
努力盡本分,該根據誰的標準?根據自己的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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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影‧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09)

  • 個人分類:神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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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7 週六 200900:59
  • 為什麼沒資格上天堂?這不公平?─轉貼自小小羊園地

 
關於這部分,有太多太多類似的問題了。
但其實關鍵點與癥結都差不多,這種疑問都發自一種基本觀念:
1. 我沒那麼壞
2. 我沒想到自己的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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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影‧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1)

  • 個人分類:神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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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13 週日 200911:20
  • 不要信奉不講神主權的成功神學─轉貼自小小羊園地

我們不是反對基督徒努力,事實上,我們大聲疾呼『人的本分』這種觀念,要非常努力、盡忠職守。
在人的努力裡面,我們當然要努力規劃、努力分析、努力工作、努力盡責、努力檢討、努力學習更有效率更佳的做事方法、、。
我們當然期望成功,當然希望能帶很多人信主,當然希望富貴興旺。
事實上,假使成功神學只講到這裡,那麼,這和我們所講所期望的,並沒什麼兩樣,也都很合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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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影‧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399)

  • 個人分類:神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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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31 週一 200900:57
  • 以愛之名不責備,會害死更多人─轉貼自小小羊園地

愛與包容,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成為許多人理所當然的信念。
而教會也一樣,大量的基督徒已經認為責備就是錯,就是沒愛心不包容。

陳水扁前總統一家的錯誤行為,當初有多少支持者認真責備、要求改正的?
馬英九總統的錯誤行為,又有多少支持者認真責備、要求改正的?
不管藍綠都一樣:
只問立場,不問是非,不需悔改,一味掩飾;
千錯萬錯一定都是別人的錯,我喜歡的人絕對一點都沒有錯;
不管再如何錯都沒關係,我一定會幫他找到理由來合理化。
基督徒絕對要有愛心,但基督徒也要絕對追求公義。
去除公義的愛心,是假愛心;
去除愛心的公義,是假公義。
什麼是真正的公義與愛心?
1. 責備罪行,要求認罪悔改。
2. 對『願意』認罪悔改,並且真正認罪悔改者,我們必須無條件用愛心來接納,不能以公義之名來施行報復或殺伐之實。
3. 對『不願』認罪悔改,或是『沒有真正』認罪悔改者,我們不得以愛心之名繼續包容,而必須施行公義來嚴厲譴責。
4. 使犯罪者真心誠意認罪悔改,改正罪行,這是我們的目的。
5. 以整人為樂,絕非真正的公義與愛心,不管如何假借公義之名都一樣。
更簡單講,就是『恨罪』『愛罪人』。
問題是,現今太多人對『罪』不夠恨,對『人』不正確愛:
對喜歡的人,一味『溺愛』;
對恨惡的人,一味『不愛』。
假使當初陳前總統的支持者們,能不斷責備他們全家行為的不當,要求他們必須認罪悔改,而不是不斷合理化,那麼,他們今天會淪落到這麼悲慘的地步嗎?
假使馬英九總統的支持者們,能在他當市長時出現各種錯誤的政績就認真責備,要求認罪悔改,而不是不斷合理化,那麼,今天台灣會在風災中死那麼多人嗎?
我所謂的『罪』,不是人世間法律的罪,而是上帝標準的罪。
在這種標準下,你可以完全沒有違反國家法律,但一樣是在上帝眼中犯大罪的人。
在這種標準下,陳前總統家人各種分寸的不當,都是犯罪;
馬總統各種施政與行為的不當,也都是犯罪。
我們永遠可以為一切罪行合理化。
『合理化』是一個非常可怕的心理作用機轉。
在合理化的過程裡,罪惡感被弭平,甚至到喪失罪惡感的程度。
聖靈的感動被消滅,內在良心的聲音被消音。
這時,即使已經嚴重犯罪,當事人也絕對不以為意,因為他依然覺得自己一點也無罪,而且自我形象良好。
當一個人不覺得自己有罪,他如何能認罪,遑論悔改呢?
悔改,就是要『悔』又要『改』。
不悔又不改,錯誤就會越積越大,罪的嚴重就會越來越累積,終有一天,會害死很多人的。
不僅是政治上是如此,教會裡也是如此。
現今有多少教會,認真看重罪的處理的?
教會中出現罪行,幾乎都是在愛心與包容之下蓋下來,當做沒這回事,沒人需要認罪,真實的悔改不被看重,然後將一切罪行埋在土裡任之腐爛,表面上一團和諧、風平浪靜,但終有一天,會嚴重爆發,傷害教會。
信徒的罪行,可有被認真處理?
外遇的、未婚生子的、同性戀的、、、,
沒有曝光的暫且不提,已經曝光的可有認真面對,要求信徒必須認罪悔改的?
牧長的罪行,可有認真被處理?
懶惰的、淫亂的、錢財不乾淨的、違反教會權柄的、剛愎自用的、誇大不實的、、,
可有被要求認罪悔改?
對願意真心認罪悔改者,我們可有施行愛心來重新接納?
不管過去犯的罪是何等不名譽、對教會的傷害是何等的大,但犯罪者已經真心誠意悔改,並且也真的行出悔改的果子,我們是否真心接納?
對不願意認罪悔改,以及嘴巴講認罪其實行為根本沒悔改者,我們可有施行教會懲戒?
特別是只有嘴巴講認罪的那種,我們可有認真觀察是否有真實的改正來證明其認罪的真實?
亦或是以為嘴巴講認罪就可以了,其實行為根本一點都沒改正也沒關係?
廉價的嘴巴認罪,只是更顯示犯罪者的可惡,更陷溺於罪中而已,一點都不是真正的認罪悔改。
結果,我們在愛心與包容的口號下一起潰爛,終至有一天,我們所愛的教會,所愛的會友,所愛的親人,所愛的同胞,也都在這些對犯罪者的溺愛裡,被牽連而受重創。
爛到一定程度時,教會的會友會大量離開教會,甚至跌倒背棄信仰;國家則是天災人禍不斷,帶來人民財產的損傷與生命的死亡。
而這樣的悲劇產生,那些溺愛者,也都在罪行上有分。
罪,是很可怕的。
會不斷累積,會越來越茁壯。
當市長時做不好,影響的只是一個城市。
當總統時做不好,影響的已經是一個國家了。
陳前總統一家的罪惡行為,馬總統的罪惡行為,假使盡早被責備,促成悔改,今天台灣會是這樣的情形嗎?
但是,在大量支持者的縱容與合理化裡,當事人越來越喪失罪惡感,越來越自我形象良好,逐漸忘了自己是有罪有誤的人,越來越以為自己是無罪無誤的神了。
自我形象良好,多麼符合心理學的教導啊!
自尊!自信!自愛!自我實現!
多少教會也在教導這套東西,而且奉為圭臬與真理來膜拜?
問題是,上帝明明就告訴我們真理是:
1. 自卑、自知有罪、自知罪孽深重。
2. 在真實的認罪悔改這個核心基礎下,獲得自尊與自信。
請注意這兩者嚴重的差異:
1. 心理學:以『我無罪』當基礎,來發展自尊自信。
2. 聖經:以『我有罪』當基礎,來發展自尊自信。
一旦認為我無罪,這樣基礎發展下的自尊自信,當事人是不可能有罪惡感,也不可能覺得需要認罪悔改,也不可能覺得需要尋求上帝指引的。
可是,假使深知自己有罪,這樣基礎下發展出來的自尊自信,是會有節制的,而且終其一生會不斷重複進行認罪悔改的行為,認真思考自己是否有犯罪,然後不斷努力改進,並且不斷尋求上帝指引的。
而且,請別小看罪的擴展性,這可不僅只是當事人的罪會累積而已,還會感染其他人,使其他人也進而效法,導致罪發生更嚴重的群體累積現象。
我們可以發現,陳前總統周邊的人、任用的人,也很容易犯下類似的罪行;
馬總統周邊的人、任用的人,也一樣。
韋斯敏斯特信條根據聖經,針對教會懲戒部分,是這樣講的:
『教會爲了以下理由,必須實行懲戒。
1. 矯正或獲得犯罪的弟兄
2. 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樣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團的酵
3. 擁護基督的尊榮和福音神聖的承認
4. 避免神的震怒(如他們容忍惡譽昭彰和剛愎的犯罪者來褻瀆神的聖約,和此約的印證,此忿怒正可臨到教會)』
雖然,教會懲戒是使用在『教會裡』,但是,這樣的觀念,其實一樣適用於公司、政府中。
另外,所謂的懲戒,並不是單單只有處分、處罰的意思,事實上,單單責備、勸誡本身,就是一種教會懲戒的進行,不是凡事都要動輒訴諸禁止聖工、剝奪領聖禮、逐出教會這麼激烈的懲處方式。
因此,也有人將『教會懲戒』翻譯成『教會勸戒』,這種譯法更為恰當,只是因為教會懲戒這詞彙已經比較普遍被使用,所以我們依然繼續這樣用而已。
我們來思考這四點理由:
1. 矯正或獲得犯罪的弟兄
合一,不僅是教會內需要合一,國家也一樣需要。
當一個人嚴重犯罪,犯罪越來越多時,大家如何與他合一呢?大家開始會排斥他、拒絕他、甚至痛恨他。
當有人犯罪時,我們進行懲戒,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要『矯正這人的錯誤行為』,重新『獲得這個犯罪的人』。
當一個人犯罪時,他會與我們群體越來越遠,無法與我們合一。
陳前總統一家人的犯罪,馬總統的犯罪,當他們犯罪越多,這時,即使依然有死忠的支持者,但事實是,他們與全國同胞的距離是越來越遠,而不是越來越近的。
為了愛心的緣故,我們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不作聲,更不是極力為之合理化,或是以愛心之名制止任何責備的行為,
而是在愛心裡進行責備,為了要去除這人的罪惡,使他悔改歸正,使我們重新獲得合一。
2. 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樣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團的酵
很多人動輒以『那是他的事,我們管好自己即可』的理由來反對責備之聲。
但問題是,這樣的做法是嚴重低估『罪的傳染性』。
我們遇到SARS這種可怕的傳染病時,會列為高度警戒,禁止罹患者到處亂跑,四處傳播,不可能說『那是他的事,我們管好自己即可』,因為他沒管好自己,是會傳染給很多人,害死很多人的。
罪,和傳染性疾病一樣,是具有高度傳染力的。
一旦出現罪惡,假使不趕緊進行防制,那麼傳染到的人會越來越多,終將釀成大禍。
越認同同性戀的城市,同性戀的行為會越氾濫,也會吸引來越多同性戀者。
同樣的,一間教會如果面對離婚事件越不譴責,這教會也會越來越多信徒有樣學樣,認為這樣是可以的。
當總統認為收紅包沒關係,這時他的家人,他所任用的官員還有大量有樣學樣的人,也都會這樣做,並且理直氣壯。
當總統認為自我形象良好即可,人民怨聲載道都沒關係,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永遠不會錯,這時大量的官員也都會如法炮製,辦事不力依然覺得自我形象良好,遇錯永遠諉過他人,絕不會檢討自己。
進行教會懲戒,不是只有單單為了『犯罪者』而已,還包括為了許許多多的『未犯罪者』,進行機會教育,並進行事先的嚇阻預防。
3. 擁護基督的尊榮和福音神聖的承認
進行教會懲戒,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看重上帝的聖潔,看重真理的寶貴,不願意教會在污穢中墮落,羞辱主名,污染真理的純正。
很多教會,表面上都宣稱自己敬畏上帝,但面對教會中的罪惡問題時,卻在愛心之名中放棄一切懲戒,這是虛假的敬畏上帝,因為實際表現已經認為罪惡在教會中的污染與存在是沒有關係,寧可越來越多信徒遭受污染,也不願意看重上帝的神聖,是愛人多於愛神的錯誤行為。
關於這一點,在教會之外,一樣是可以應用的。
一個品格良好的國家,當然越是走在正道裡,越容易蒙神祝福;
一個品德不佳的國家,當然越走在偏差的路上,越難蒙神祝福。
品德的好不好,不是自己嘴巴講的,也不是支持者說的就算。
是否『雙重標準』、『兩樣法碼』,就可以看出這人的所謂品德良好是真是假。
而去除雙重標準,認真追求真正的品德,這就是一種公義的追求。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14:34)
當我們面對公開的罪惡,特別是總統、官員,一味以愛來掩飾其罪行,這是不公不義的表現,而非真正的愛心。
因為,這樣的溺愛,是使邦國陷入罪惡之中,而不是真正努力去除罪惡對國家的污染。
身為總統,犯罪而不知恥,不僅污染他自己,也污染許多人去效法,結果就是使國家品德低落,致終傷害的就是國家整體。
4.避免神的震怒(如他們容忍惡譽昭彰和剛愎的犯罪者來褻瀆神的聖約,和此約的印證,此忿怒正可臨到教會)
施行教會懲戒,不僅是為了犯罪者,也不僅是為了避免其他人有樣學樣,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就是為了避免其他無辜者遭受牽連,面臨上帝的震怒。
我們不要以為上帝的審判只有在終極之日才會進行,事實上,上帝的審判時時在進行。
面對罪惡嚴重時,有時,上帝就會施展震怒,傾倒祂嚴厲的憤怒。
不僅對教會是如此,對國家社會一樣是如此。
而當上帝震怒臨到時,這時,不是只有犯罪者遭受懲處,而是很多非相關人也會一起面臨這樣的慘劇。
北國以色列對上帝的背逆,當上帝刑罰來臨之時,國家發生飢荒。
這時,不是只有犯罪去拜巴力的人才面臨飢荒的可怕,那些信主愛主的子民,一樣要承受飢荒的悲慘。
『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29:7)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前2:1-2)
我們若真的出於愛,那麼,面對教會中的罪行,面對總統的罪惡,就不該以愛之名行溺愛之實,而是該責備要求悔改,否則的話,當政府無能、決策錯誤、貪污腐敗,傷害到的,是大量無辜民眾,甚至連基督徒也遭受池魚之殃,無法平安無事度日。
說這些,不是說台灣這次風災就是上帝懲罰,請不要誤解。
但是,天災之後救災無能的人禍,確實是波及許多可憐者。
而那無能的人禍的產生,確實有不少是與當事人被溺愛有關。
我們的愛,是真正合乎聖經的公義之愛,是真正愛犯罪者、愛弟兄、愛全國同胞的愛?
還是只是虛假的溺愛,只一味寵愛犯罪者,卻不在乎其他人學壞,不理會全國同胞的痛苦?
『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6:14)
現今有多少教會,是傳講這樣虛假的平安信息,這樣溺愛犯罪者的?
現今有多少民眾,是這樣的報喜不報憂、只有稱讚沒有責備的平安信息,這樣溺愛犯罪者的?
真正的真理,絕對經得起檢驗;
錯誤的假道,一戳就破,而且害死一堆人。
以愛之名,不可責備?
小心害死更多人!
『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二1:10-11)
雖然這經文是用在傳假道者身上,但是,對各種錯誤的社會言論傳講者,這經文,其實也具有值得深思之處。
盼望我們不是在別人惡行上有分的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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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影‧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89)

  • 個人分類:神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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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9 週六 200910:51
  • Some of the Questions Unbelivers may ask

Question: "Did God create evil?"
Answer: At first it might seem that if God created all things, then evil must have been created by God. However, evil is not a “thing” like a rock or electricity. You cannot have a jar of evil. Evil has no existence of its own; it is really the absence of good. For example, holes are real but they only exist in something else. We call the absence of dirt a hole, but it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dirt. So when God created, it is true that all He created was good. One of the good things God made was creatures who had the freedom to choose good. In order to have a real choice, God had to allow there to be something besides good to choose. So, God allowed these free angels and humans to choose good or reject good (evil). When a bad relationship exists between two good things we call that evil, but it does not become a “thing” that required God to create it.
Perhaps a further illustration will help. If a person is asked, “Does cold exist?” the answer would likely be “yes.” However, this is incorrect. Cold does not exist. Cold is the absence of heat. Similarly, darkness does not exist; it is the absence of light. Evil is the absence of good, or better, evil is the absence of God. God did not have to create evil, but rather only allow for the absence of good.
God did not create evil, but He does allow evil. If God had not allowed for the possibility of evil, both mankind and angels would be serving God out of obligation, not choice. He did not want “robots” that simply did what He wanted them to do because of their “programming.” God allowed for the possibility of evil so that we could genuinely have a free will and choose whether or not we wanted to serve Him.
As finite human beings, we can never fully understand an infinite God (Romans 11:33-34). Sometimes we think we understand why God is doing something, only to find out later that it was for a different purpose than we originally thought. God looks at things from a holy, eternal perspective. We look at things from a sinful, earthly, and temporal perspective. Why did God put man on earth knowing that Adam and Eve would sin and therefore bring evil, death, and suffering on all mankind? Why didn’t He just create us all and leave us in heaven where we would be perfect and without suffering? These questions cannot be adequately answered this side of eternity. What we can know is whatever God does is holy and perfect and ultimately will glorify Him. God allowed for the possibility of evil in order to give us a true choice in regards to whether we worship Him. God did not create evil, but He allowed it. If He had not allowed evil, we would be worshipping Him out of obligation, not by a choice of our own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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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影‧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8)

  • 個人分類:真理的追尋,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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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7 週四 200915:40
  • 貓咪經

被摸...
        恩,俗語說:「家家有本難念兒的經。」為什麼加一個兒,不知道耶,順吧。所以當然,有養貓的家也有養貓家的經。然而可愛的就是我們這家三人都不怎樣認真做功課,似乎給我們的小咪帶來很大的災難哩。
        老實說小咪真得是很可愛。還記得她剛來的活潑模樣,如今已經變懶懶一隻貓哩XD。
        不過不管怎麼說,這些都是因為我們三人疏於照顧與管教的關係。
        先說最近發生的事情。7月底的時候,小咪就經常把飼料吃一半就吐到飼料槽外。我當時想說之前都不會這樣的,怎地發生這等事情,當然就指著吐出來的飼料打屁屁。然而事情卻是在我8/10離開台中之後才花生:小咪竟然連續十天左右都沒有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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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影‧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50)

  • 個人分類:生命的塗鴉,我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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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5 週二 200912:08
  • 主耶穌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嗎?

很多人聽到這問題,都會理直氣壯講:
當然!
問題是,這樣講的人,已經陷入二個危險的困境而不自知:
1.基督的血要不是可以白流,要不就是2.全世界不用信耶穌也能得救。
而這二者卻也是他們所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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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神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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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4 週五 200912:57
  • 我與真耶穌教會(轉貼自小小羊園地)

這是尋見姊妹的投稿,是她個人從真耶穌教會歸正的見證。
我們園地很少講見證,因為多數的見證造就性很低,真理的教導嚴重不足。
但尋見姊妹這篇見證,是她認真查考聖經,認真思考教義之後的見證。
這樣的見證,具有強大造就性,所以特別予以刊登。
另外,這樣的文章一旦登出,遲早會引來眾多反對者的抨擊。
我們園地一貫的立場是不服事不認同者,特此先予以聲明。
但對於真心尋道而有疑惑無法解決者,我們願意竭心盡力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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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影‧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2) 人氣(3,378)

  • 個人分類: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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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4 週五 200910:44
  •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轉貼自小小羊園地)

這是非常重要的宣言。
它重申我們信仰的根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是我們信仰的根基!
聖經不是神話故事,宇宙萬物由上帝創造,科學及歴史的假設皆不能有逆聖經,以上帝的話為判斷正確的依歸。
就像佛經不需記載:「我信釋迦牟尼救法無誤」,因為信釋迦牟尼的「啓示」無誤是信仰佛教必然之事。
信基督教就必須堅守聖經無誤的信仰,這是最基本的邏輯,故基本到無須列在「信經」或「信條」而是最根本最根基到不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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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12 週日 200921:10
  • 轉錄小小羊文章...改革宗對於信主與否的看法

信不信主,榮耀是誰的?責任是誰的?
當一個人信主得救,榮耀是誰的?
當一個人不信主不得救,責任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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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這本書不是Abraham Kuyper那位荷蘭首相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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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麼說來 只有基督教才能得救也是太狹隘的 任何宗教 只要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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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羊,就是一個敵擋神事工的人,靈恩派就是做對了事,為何出口...
  • [12/03/16] 諾 阿 於文章「我與真耶穌教會(轉貼自小小羊園地)...」留言:
    我是剛路過的>>天路客之一XD 真的很高興你能回到純正的真...
  • [11/12/27] peter2 於文章「我與真耶穌教會(轉貼自小小羊園地)...」留言:
    基督之前無基督教,基督之後滿天多是基督教派,佛教也是這樣;其...
  • [11/10/30] THATTRUE 於文章「轉錄小小羊文章...改革宗對於信主與否的...」發表了一則私密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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