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目前最可怕的亂像是什麼? 不是郎咸平所謂的經濟帝國主義,不是腐敗難題,不是教育危機,而是淫風邪氣使得家不像家。 這絕非危言聳聽。 家庭是社會和國家的根基,根基不穩了,上邊的一切能穩嗎? 中國的家庭觀念一步步在走向崩潰,“家將不家”的下一步必是“國將不國”。 社會的動亂往往是從家庭的動蕩開始的。 不尊重家長權威的下一代長大了怎麼可能尊重任何別的權威?

目前的家庭危機早在傳統文化中就有禍根了。 九十多年前的《新青年》發表過一篇文章,讓魯迅看了感慨萬千,那篇文章說中國人幾千年來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讓一對從沒有見過面的年輕人就像牲畜一樣住在一起,說:“咄,你們住在一起吧!”話說的有點難聽,卻是實情。 在魯迅看來,古人沒有愛情。 但今人呢? 卻走過了頭,以追求愛情的名義到處追逐性的歡娛,在男歡女愛中把人的尊嚴照樣給埋葬了。 貪官們帶頭淫亂,網上到處是“艷照門”,到頭來,最受傷害的是家庭。 壞風氣傳染起來很快。

應對目前的家庭亂象必須從確立根本觀念著手。 這個世界的文化不太承認家庭的神聖地位,認為婚姻是由群婚到母系社會再到父系社會到最後慢慢發展出來的,把婚姻當成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而後有的,是人為的製度,甚至是隨私有製產生而產生的,這種制度到了物質生產極大豐富的社會就消亡了,就沒有家庭了。 這種看法顯然貶低了婚姻的神聖性。 正 因為人類失去了對婚姻神聖性的看法,婚姻也就成了“圍城”,城外的想進來,城裡的人想出來,錢鍾書寫《圍城》,方鴻漸最後決定一定要走回家好好地對妻子孫 柔嘉,不管婚姻的基礎咋樣,不管過去咋樣,這回鐵定了心一定要好好待她,結果回到家之後那是他們結婚後吵得最厲害的一次。 婚姻很像是因為誤解而結合因為理解而分手的一段錯誤,婚姻似乎成了人不得不玩的遊戲。 這個遊戲的成本太高了,所以很多人有婚姻恐懼,未婚同居和“丁克家族”的現像這麼多,就是因為很多人患了婚姻恐懼症,這些人又想得婚姻的快樂,又不想承擔婚姻的責任,才湊合在一起過日子。

最近我參加了好幾次基督教的婚禮,在一次次莊嚴而神聖的立約儀式中,才更加服膺《聖經》中家庭和婚姻神聖的觀念,沒有這一觀念的確立,目前家庭的亂象與危機不可能解決。 《聖經》認為婚姻是上帝親自設立的,是“天作之合”,因此是榮耀、神聖、莊嚴的,不是隨著私有製的產生而產生的,是先於人類社會而產生的,也是人類社會的根基。 《聖經·創世記》第一章提到上帝造萬物都說看著是“好的”,惟有見到所造的人之後說“甚好”,天地是非常圓滿、榮耀、莊嚴、華美的,但因為人有靈魂,動植物沒有,所以上帝看著“甚好”。 然而到了二章十八節有個不好出來了,“那人獨居不好”。 上帝造的一切那麼完美,甚至有“甚好”這樣的詞,但是“那人獨居不好”,上帝看人的獨居不好,所以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本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上帝看“那人獨居不好”,所以上帝為亞當造了配偶幫助他。

《聖經》特別記載上帝造配偶有程序,他不是隨便從土裡造一個人就帶到亞當面前,儘管他是從土裡造了亞當,不,上帝是非常精細地設計了創造這個女人的程序。 女權主義者認為《聖經》貶低女人的地位,顯然是誤讀。 上帝造男人拿一塊土造了就可以了,而造女人卻特別精細精心。 造的材料不一樣,女人用肋骨而男人是用土。 有神學家解釋上帝為什麼用男人的肋骨造女人,因為肋骨最靠近心臟,希望男人像保護心臟一樣保護女人,因此女人是非常尊貴的。 上帝沒用頭上的骨頭,不讓女人轄制男人,也沒用男人腳上的骨頭,不讓男人奴役女人。 上帝用的是肋骨,材料比較昂貴。 另外,上帝造女人的程序也比較複雜,先讓亞當為萬物起名,起名只是一個因,要引起亞當對女人需要的基本感覺,喚醒他“獨居不好”的意識,因為那些動物是成雙成對來到亞當面前,“為什麼我這麼只有一個,這個孤單呢?”《詩經》中也常有這種筆法,所謂“關關雎鳩,在河之洲”。 亞噹噹然不是傻瓜,“這些東西都成雙成對的,為什麼我如此孤單?”他也有想尋找配偶的願望,於是他就在動物中找來找去,“過盡千帆皆不是”,根本找不到,因為那些動物都早已配好了,這個時候上帝來了,讓他沉睡,是上帝給他做媒,真的是“天作之合”。

從基督教文化看,婚姻家庭是上帝親自的安排。 上帝親自做媒使這事發生,又親自撮合他們,使他們享受一體的快樂。 在西方,因為受《聖經》影響,強調一夫一妻制,沒有我們中國的男尊女卑,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這類觀念。 今年我們教研室研究生論文答辯,一位研究生不了解《聖經》,就跟隨女權主義思潮,說《聖經》貶低女人地位,我就在答辯的時候建議她好好讀讀《聖經》,不要沒讀《聖經》就亂講話,這可是“硬傷”。 比如我們看英王亨利八世,貴為國王,要娶妻子的女僕,都必須先和自己妻子離婚,然後再去娶那個自己相中的女人。 他不可以同時擁有兩個女人,這不算是提高女性的地位嗎?

基督教婚禮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立約跟誓約,婚姻關係是一種立約的關係,不只是我們所認為的契約思想,而是神聖盟約的思想。 婚禮的神聖性在於和神立約並在神面前起誓,所以整個儀式必須要神的僕人主持,而且是聖職人員即牧師或長老主持。 在立約的時候也要問兩個人無論富裕還是貧窮,健康還是生病,美麗還是醜陋,順境還是逆境,都願意和對方一生到老,新郎和新娘都要大聲說“願意”,這個“願意”是在神面前立的,以後無論發生什麼事,都應守住這個約,這個約和感覺無關。 假如發現說結婚兩個月之後,激情沒了,也必須持守這個約,因為這是神聖責任。 婚姻的基礎不是感覺,而是約。 有人認為愛情的基礎是愛情荷爾蒙,這種激素使男女產生觸電般的感覺,但這種激素的分泌期只有十八個月。 《聖經》有關愛的教導首先不是談感覺,而是意志的委身和行動,這個約既然是在神面前所立,就是神聖的,是非常重要的。 然後婚約以戒指為標記,戒指是圓的,表示沒有終點,直到見主面的日子,戒指是用金子做的,象徵純潔,沒有偽誓,沒有詭詐,象徵你們的婚約在神面前是美好聖潔的。

正因為婚姻是神圣美好的約定,夫妻是一體,所以《聖經》不准人離婚。 有一首《漢樂府》講得好:“鍥臂飲清血,牛羊持祭天,沒命成灰土,終不罷相憐。”意思是說婚姻就是在上帝面前立約,立約要流血,假如將來破壞這約,就如同這牛羊一樣,應被殺死,因此,哪怕沒了性命,成了灰土,咱倆也不結束彼此的愛憐。 當然,中國古代的“天”不是《聖經》中的上帝,但是這種對婚姻立約神聖性的看法是和《聖經》的教導一致的。 還有一首也非常出名的,叫:“上也,我欲與君相知,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陣陣,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這一個更出名,但前一首更好。 另外,《詩經》中還有一個更好的,叫:“執子之手,與子成說,生死契闊,與子相悅。”“成說”就是在上帝面前立約的意思。 不過,這裡的上帝和《聖經》中的上帝不是一個,但人有這種“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渴望,說明渴望賦予婚姻以神聖的根基。

《聖經》也給出了婚姻的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包括:第一,“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 中國文化不是這樣的,比如《三國演義》中劉備說“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所以,後來一遇到危難,他自己先逃,把妻子拋在後面,妻子如衣服嘛,想換一件就換一件,哪怕光著膀子也可以跑,出去之後可以再弄一件穿上,因此,他把妻子看得不值錢。 有一個獵戶接待劉備,沒有可吃的,就把自己的妻子殺掉,腕下她大腿上的肉煮一煮讓劉備吃,劉備和《三國演義》的作者很欣賞這事。 這就是儒家文化的“忠君”,太忠誠了,反抹殺了人的生命。

當然,《聖經》提到“離開父母”不是不孝。 “摩西十誡”的第五誡告訴說要孝敬父母,《聖經·提摩太前書》五章八節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 《聖經》很嚴肅來談要孝敬父母。 因此,“離開父母”的真意乃是說夫妻的親密程度要大於父子或父女的關係程度。 夫妻關係在世上是首先的關係,是非常親密的關係。 要把丈夫或妻子視為一體,不管是父母還是孩子都不能代替和配偶的關係。 兩個人要相依為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個關係是割不斷的。 另外,“離開父母”也是指心理上的斷奶,農村經常會發生這樣的事:夫妻吵架了,妻子就跑回娘家,不回自己家了,丈夫就要提著禮物來賠禮道歉,女方的父親數落教訓女婿一頓,才放人,丈夫把妻子放在自行車後面,把人馱回家。 這種處理方式其實已經影響了夫妻的關係。 中國人也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既然嫁了,就屬他了,一生一世在一起。 要與配偶的關係更親密才行。

“與妻子聯合”講的是婚姻中的抉擇與委身,婚姻本質上是約,是意誌上的決定,因此要決定和配偶站在一起,無論發生什麼事。 兩個人一定要有一個合一的態度,在愛上合一,同心同行。

“成為一體”,首先是性關係或肉體的結合。 《聖經》讓夫妻用性表達愛,性是愛的最獨特的語言,不能看輕。 所以《聖經》說夫妻不能分開睡。 包括有孩子以後,不能讓孩子睡在夫妻床上,讓孩子睡自己的床。 性關係的和諧源於愛和親密的關係,根本不是電影所宣傳的動物般的衝動和那些浪漫的契機,更多的是源於愛的關係。 史鐵生在《愛情問題》中特別談到這一點,他說性其實是一種敞開,是愛情的最美麗的儀式,藉著這個儀式表達對對方的愛和欣賞,這個時候雙方是非常袒露,彷彿回到伊甸園中“二人赤身裸體,並不羞恥”的境界。 當然,“二人成為一體”更重要的是靈裡的契合和心意的相通。

其次,是順服與愛的原則。 《聖經》中提到妻子要順服丈夫,丈夫要愛妻子。 順服不代表不平等。 上帝造男造女,因此他們是平等的,但家裡要有基本秩序,否則就亂了套。 上帝造女人就是為了幫助男人。 從《聖經》看女人最大的任務是幫助一個男孩成為真正的男人,做女人就成功了。 要把一個小男孩磨成大男人真需要一個很好的助手才行。 上帝沒有為男人造一個奴隸,而是造了個配偶,配偶就是“夥伴”,夫妻二人永遠是一伙的。 女人要為著男人描繪自己的一生,要讓自己生命中的男人成為真正的男人。 這是《聖經》中對女人這一偉大事業的提醒。 女權主義者認為女人在家中做家庭主婦就埋沒了女人的才能,她們根本就沒有看到男女有別,因此,女人又叫“內子”,男人叫“外子”,女人要當“賢內助” ,要“相夫教子”,這都有道理。 女人在家裡要順服男人首先得承認男人在家中是頭,然後應該讓男人當頭,要尊重男人的權柄,所以最後的決定一定要讓男人來做。

同時,《聖經》要求丈夫愛妻子要像基督愛教會一樣。 順服和愛的原則用一句話來總結就是:妻子順服丈夫要到一個肯為他而活的地步,丈夫愛妻子要愛到肯為她而死的地步。 《聖經》說愛的時候首先意味著責任,耶穌也說有願意為首的首先要為僕人,要甘心當妻子的僕人,為她洗腳,就像主耶穌為門徒洗腳。 這是《聖經》教導的原則,照著去做,家裡就不會陰盛陽衰,家裡秩序就會非常美好。 一個家裡如果女性特別強悍了會造成很多問題,因為女性的強悍就意味著男人失職或失去他的責任,家裡發生任何問題問責的人應該是男人有沒有承當責任。 如果妻子結婚才兩年就變成黃臉婆,原因就是男人。 女人越來越邋遢,越來越懶,越來越嘮叨,家裡問題越來越多,總的責任要落在男人身上。 丈夫要知道家裡發生的一切事,包括孩子上學,上什麼樣的學校,該不該自己來教,該不該幾家聯合在家裡教,妻子的服侍方向等等,做丈夫的都要知道。 還有家裡的財務也要知道,既然兩個人是一體,不可能分開存錢,或是財產公證,這都是很荒唐的事情。 愛還意味著付出和犧牲,這種付出和犧牲是很具體的,男人要捨得時間陪妻子陪孩子,回到家要對妻子說謝謝她照顧孩子一天,晚上無論如何要多陪陪孩子,所以三字經說“養不教,父之過”,不是夫妻的責任,而首先是丈夫的責任。 現在孩子最大的危機是不敬重權威,怎麼造成的? 就是父親的失職,將來孩子出現任何問題要問丈夫,所以,男人一定要多花時間陪孩子,考驗一個丈夫首先考慮時間上肯不肯為家人付出,肯不肯從自己的一攤子事中出來隨時回應家庭的需要,肯不肯以家庭為首要,家庭第一,事業第二。 但很多時候,男人們很自私,他們一吃完晚飯,就翻開報紙,自己看看電視,妻子就忙著去洗碗,孩子就寫作業,孩子過來想看電視,他就說“去去去去,作業還沒有寫完,看什麼電視?”這是很自私的,根本沒承擔教導孩子並且使家庭有精神氛圍的責任。 當然,丈夫是頭,要學會人盡其才,要會用人,會用妻子來管理家裡的事。 《聖經·箴言》第三十一章就寫到一個賢德的婦人,那個丈夫放手讓他的賢德的婦人去做,而賢德的婦人把各種事做得很好,各方面協調得都很好。 丈夫會用人,肯用人,讓妻子發揮她的作用,讓妻子知道她最大的享受是在家庭裡面,和家人相處,在家裡得到真正的幸福和滿足,而不一定要在社會上成為一個女強人。 丈夫也應該刻意成全她們這方面的需要,幫助她們成長。

就是這些最簡單的觀念幫助西方人以家庭神聖、家庭至上的態度去應對世界的混亂和動盪。 他們在亂中有穩定的因子。 不論到歐洲還是到美國去,你總會被那麼多家庭集體出來度週末的現象震撼的。 這現象背後便是受《聖經》影響的基本家庭觀念。

我一位美國朋友到中國來後,他竟被國人亢奮地談起艷遇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勁頭嚇壞了,他告訴我說這跟他們那邊藏著掖著還有羞恥感的風氣比起來太不相同了,中國怎麼一夜之間就成了色情大國? !

作者:小約翰原載<信仰之旅>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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